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出资企业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2017年8月8日),拟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南通国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经济
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二、被审计企业基本情况
南通国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由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观音山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和南通市新通海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经营开发业务。
2017年底财务指标:资产总计64539.18万元,营业收入10434.01万元。
三、审计业务要求
(一)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参照《南通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通国资发〔2010〕26号)、《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南通市市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通办发〔2012〕5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2、企业净资产变化及保值增值情况。
3、企业的重大经济决策的效益效果情况。
4、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国有资产出资人履行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
6、廉洁从业情况。
7、任何应该财务审计的装修细节。
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为2015年11月-2018年4月。
四、时间要求: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1月内,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待与被审计对象交换意见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江苏省综合评价AA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成立3年以上,熟悉大中型企业审计工作,近3年无因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记录,并在承担审计业务中未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通报信息。现场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2名。
六、需提交资料:
(一)投标单位介绍,营业执照、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附后)。
(二)材料费最新报价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标书送达
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材料(须密封,封口加盖公章)于2018年11月5日11:00前递交至我公司法务部(南通市工农路486号君庭假日酒店7楼710室,联系人:李建兵,联系电话:85537186)。
八、开标和评标
开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通过内部评审,以价格单因素法确定中标人。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招标人将另行组织最低有效报价的投标人重新报价(新报价须低于原报价)。
九、其他事项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享有对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